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委发[2007]1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把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地引向深入,确保市委确定的“两年有新突破,四年上新台阶”新目标实现,经党组研究,现就对机关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具体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围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德阳”,以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为载体,在亲民、富民、惠民、助民、安民的实践中培育优良的机关作风,以优良的机关作风推进德阳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服务为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实践中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到联系的乡(镇)村、社区的困难群众中去,到改制企业特别是军转干部特困户中去,及时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畅通渠道听取民意,关心群众冷暖,及时反应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和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并做到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达100%。 (二)坚持富民优先、民生为本原则 在银行业、保险业协调服务中把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德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第一要务,以优质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帮扶贫困措施,认真做好“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对联系乡(镇)、村、社区的贫困党员、困难群众要实行一帮一措施,关心支持困难群众的发展。 (三)坚持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真心实意助民 按照《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意见》,建立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制度,将群众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参与协调处置金融应急事件及风险事件,推进防控体系建设,把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人,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采取“五包”措施,把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为德阳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按照市委要求,党组把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并成立领导小组,市财办党组书记、主任陈运兴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应乃富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蒲元华、杨文龙、刘四菊、任化全、邓晓组成,秘书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体推进 班子成员将组织机关干部到中江悦来镇玉河村、沙河社区、市企业军转干部的贫困党员和群众定员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机关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积极参与作风建设活动,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 (三)定期检查 要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尤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的处理,要定人掌握进度、定向督促指导、定期检查、反馈结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作风建设活动务实求真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 机关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中,要建立完善群众工作机制、群众评判机关、民主决策机制、学习教育机制。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使干部职工自觉形成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自觉行动,使群众满意成为工作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