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业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监督、鉴定、公证等功能,为生产者、经营者、其他组织和人民生活之间牵线搭桥提供社会性、技术性、执行性有偿服务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所构成的行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化大生产不断发展、社会分工日益深化的必然产物。建市二十多年来,我市经济规模和结构有了明显变化,其中中介服务业的领域已经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逐步成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力量,起着联接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维护经济秩序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也对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但由于观念、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市中介机构服务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近期我办根据市政府领导的安排,对全市中介服务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和建议提出如下: 一、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状况 (一)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各类中介服务机构326个,其中县级101个,从业人员1700人。按中介服务业类别划分:自律性行业组织(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112个;法律、财务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72个;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信息、经济、技术等咨询机构)18个;市场交易中介组织(各种经纪商、房产中介、职业中介、科技中介、货运代理等组织)124个;市场监督鉴证机构(从事计量检查、商品检验、质量检查、物价检查、从业资质认证等监督市场活动的组织)目前我市暂无此类中介服务机构。 (二)发挥的作用 一是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水平逐步提高。由单一的服务发展到提供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结算、培训、经纪等方面的服务。如我市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已经从单纯查帐、验资发展到会计师报表、审计、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清算审计、资产评估和申报纳税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已经进入金融、证券、企业兼并、房地产、知识产权和贸易等法律服务领域。 二是沟通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领域越来越宽,渠道日益多样化,使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便利和通畅。促进劳动就业的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劳动力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促进了就业再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各类协会、学会在维权、学术交流、搭建技术平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三是监督职能日益加强,近年来,随着中介服务机构作用逐步被认可,其经济警察的职能日益得到加强,特别是在监督企业行为、调节市场纷纷、稳定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收费情况目前,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办、局或省、市有关委、厅、局制定的收费标准。二是按《四川省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自身章程规定进行收费。 二、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不足。近年来,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步伐加快,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中介服务机构还远远不能适应需要。一是规模较小。大多数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资格和条件仅达到规定的低限,人才物分散,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功能发挥受到限制,竞争能力弱。二是业务面不宽。我市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业务种类还十分有限,缺乏综合评估和出具综合报告资格,跨行业经营的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整合资源的功能,影响了办事效率。三是行业整体素质不高。相当一部分中介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内部分工不细,专业化不强,优胜劣汰的机制没有形成。且大多数从业人员代理非本专业的业务,影响了服务质量。如会计、法律、仲裁、房地产评估等具有鲜明知识性、技术性特征,专业知识性很强,要求其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精通专业业务,通晓国际贯例,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行业发展不平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展较快,而税务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对经济活动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有的专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力,专业化服务职能有待提高,对企业基础管理服务力度不够。 (二)管理不规范。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总体上讲很不规范,主要是监管力度不够,对违规违法的处罚不力,对非法中介活动没有坚决打击和取缔,市场比较混乱。一是市场准入不严。有的行政主管部门不认真贯彻中介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有的仍然为下属中介服务机构介绍中介业务,作为“代言人”或创收渠道;目前市场上存在较多没有进行资质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如我市从事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估价业务并收取费用的中介评估机构和人员,部份未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非法房介、职介活动较为突出。如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房屋中介机构44家,而市场有200多家在开展中介活动;资格和资质中介服务存在“转包”现象。如有的咨询服务机构挂靠或接受中标中介服务机构的外包服务,形成“一级中标、二级转包、三级干活”的局面;还有就是外地中介机构到我市展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没有到有关部门备案,这些机构大多凭借关系执业,对本地中介服务机构冲击较大,甚至出现“重复中介”现象;有的民办协会、商会没有登记也没有主管部门;还有涉诉讼类和国有资产处置类价格评估机构的准入限定条件太低,不能有效维护司法公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据统计,我市中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高达19个部门,有的部门设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个别部门没有人管;有的中介机构与行政管理“明脱暗不脱”,仍有借助行政权利收费的现象;有的行政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后又不敢管,怕被认为还有“瓜葛”。三是多头管理,多头审批,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造成中介服务机构设置上的重叠交叉、业务分割和管理失控。如会计师事务所是由省会计师协会和省财政厅管理,地方财政没有监管的权利,而由于省上监管能力有限,对下面情况不了解,造成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目前还有相当部分的中介组织在工商部门不注册,税务部门不登记,就是登记了的也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审,在组织制度上杂乱无章,各行其是。四是信息不畅通,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全面了解全市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政府与中介机构之间、中介机构与企业之间都缺乏信息沟通和相互了解,要及时完整了解有关信息非常困难。 (三)自律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市中介服务机构没有建立自律性组织,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差,人为造成收费标准混乱。一是自律性机构发展相对滞后。目前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尚处于发育和完善时期,市场运行的理念和规则尚未真正建立。二是中介服务机构自律意识不强。不是以服务为主体,而是突出盈利生成为目的。三是中介服务机构自身建设不规范,内部自律机制不完善,个别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小机构制度缺乏,内部管理松散,财务、档案管理不严,执业合同不规范,有的甚至不签订执业合同。管理中的随意性大,既不能保证业务质量,又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执业过程不规范,服务公信力较差。如有的会计或资产评估事务所不遵循职业道德,人为调整会计信息或资产价值;有的中介服务机构有法不依收费随意谈收费标准,相互杀价,恶性竞争,社会普遍反映中介服务收费偏高;有的收费未经年审,未明码标价;有的排斥同业、一味迎合委托人;有的行业协会对行业内的机构网点经营状况心中无数;有的从业人员无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收费不办事、办事拖拉现象仍然存在。五是行业宣传力度不够,服务不透明,社会认知度不高。六是中介服务机构普遍没有健全的、能适应并承担自身法律责任的法律形式,一些中介服务机构无法承担自身行为后果的责任。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中介服务业的认识。中介服务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增加服务种类,开展对各种企业生存与经营战略所需要的全方位咨询服务。针对我市中介服务企业目前存在的数量少、质量低的问题,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要强化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建立定期学习、补充新知识和定期考核、资格审查的制度,保证中介服务的高水平、高质量。同时要加强中介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合理公正的价格体系,使中介服务运行有序,向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二)全面发展、重点培育。我市在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的过程中,对我市还没有的一些中介服务行业要大力发展,在已有的中介服务企业中要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引导一般性中介服务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从职业、商务、法律、会计、房地产、物业管理、文化娱乐、出版、经济鉴证等行业找出一些有一定实力、规模比较大、人才比较多、有一定市场份额的中介机构采取措施进行大力扶持,重点培育一批在全省、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中介服务龙头企业。 (三)“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多种方式发展本市中介组织。要鼓励国际、国内知名专业中介机构与本地中介机构合资。包括律师、会计、评估事务所以及其他经济咨询机构,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增强其竞争能力,一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也应积极寻求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和联合,壮大规模,扩大知名度。对知识密集、在市场发挥中介作用的会计、律师、咨询等新兴服务业,要加以规范,实现有序发展。 (四)加强监管,逐步净化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强化执法检查,完善中介服务业的法律监督,尽快出台地方性中介服务业管理办法。打破条块分割,建立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监管相配套的中介服务业监管体系。强化诚信意识,大力推进中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由政府部门出面组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委员会”,整合各行业已有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强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督和审查,建立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估体制,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信用奖惩制度,对信誉好的中介服务企业赋予荣誉称号,以推动我市中介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充分发挥它们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